《芈月传》版权纠纷一审判决:原作者蒋胜男违约容易
发布时间:2021-09-02 21:33:39
跌幅1.3% html模版《芈月传》版权纠纷一审判决:原作者蒋胜男违约《芈月传》还未开播,版权纠纷已白热化。先是原著小说作者、编剧之一蒋胜男诉称权益被侵害,随后出品方又将蒋胜男诉至朝阳法院。11月24日下午,法院宣布了一审判决,认定蒋胜男违约,判令立即停止同名小说的出版发行。
《芈月传》还未开播,版权纠纷已白热化。先是原著小说作者、编剧之一蒋胜男诉称权益被侵害,随后出品方又将蒋胜男诉至朝阳法院。11月24日下午,法院宣布了一审判决,认定蒋胜男违约,判令立即停止同名小说的出版发行。
11月26日下午,蒋胜男再次在发声,称将会依法提起上诉。 在《芈月传》开播发布会当天,原著小说作者、编剧之一蒋胜男在上发文,声称制片方巧取豪夺其原著作者身份和编剧名分,随后《芈月传》出品方迅速作出声明,称蒋胜男歪曲事实,希望其谨言慎行。后蒋胜男就此事提起法律诉讼。《芈月传》出品方认为,根据协议,蒋胜男将《芈月传》原著创意(2009年络流出的7000字草稿)的改编权、摄制权等权利授予权利人,蒋胜男并受托创作《芈月传》电视剧剧本。由于蒋胜男交付的《芈月传》剧本不符合协议约定和权利人要求,权利人另行委托王小平女士担任电视剧《芈月传》总编剧。电视剧《芈月传》的署名合法合约,不存在任何侵权或违约情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蒋女士与星格拉公司签订的《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补充协议》《授权书》,蒋女士负有在电视剧播出前不出版原著及在络上发布的义务。蒋女士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制片方同意小说在2015年6月底出版或小说出版发行得到花儿影视公司授权,故其在电视剧播出前出版、发行小说《芈月传》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最终,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蒋女士立即停止小说《芈月传》的出版发行,同时驳回了花儿影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蒋胜男回应:会上诉 11月26日下午,蒋胜男再次在发声,称将会依法提起上诉:关于花儿影视诉蒋胜男提前出版《芈月传》小说一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11月20日根据花儿影视的申请对该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1月24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虽然法院没有认定我们提供的关于制片方同意小说提前出版的相关证据,但我们依然尊重法律,并会依法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结果目前尚未生效。 (来源:北京青年报、新浪娱乐) 呼和浩特白癜风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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