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副队长与停车场老板合谋敲诈司机拳
发布时间:2020-05-03 01:21:22
城管副队长与停车场老板合谋敲诈司机
本报讯(王殿学)房山区城管原副大队长张凤友纵容停车场老板王山参与查车,强行将车拖入王山停车场收取远高于正常标准的停车费。日前,北京高院终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张凤友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停车场老板3年敲诈52万
判决书显示,王山和姜强子经营着房山区两个停车场。2003年初,应二人要求,时任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的张凤友介绍几名下属给他们,并要求将扣押的车辆停在王山二人的停车场。
根据规定,城管查扣的车辆,停车场每小时只能收2元钱,但王山的停车场每天收费300元。
王山等人不仅坐等收费,还参与城管上路 查车 ,强即将车拖入停车场。1名司机作证,司机遇到查车如果不下车,王山的手下就把司机拽下来,如果司机不停车,他们还用砖头砸车,并殴打反抗司机。
张凤友的行为,导致房山城管查扣车辆监管失控,导致王山、姜强子等犯罪团伙在2003年至2006年敲诈司机52万余元。
敲诈所得一半分给城管
在张凤友的纵容下,王山还与房山城管大队良乡二分队队长霍立军,一分队队长韩玉山,1分队党支部书记孟令军等人相勾结。
王山曾与霍立军等人约定,收费的一半返还给霍等人。为了向霍等人报账,王山特地对每笔收费都作了详细记载,警方曾在他的住处起获30余本账本。
原副大队长受审自称无责
张凤友受审时,称自己制止过王山的人参与查车,还在大队会议上建议规范执法,并将王山停车场乱收费的事情向领导汇报,但领导说这是物价部门的事情。
张凤友还称,指控中的违法执法行动其实不归他管,他不应该负责。
北京高院审理认为:张凤友犯有玩忽职守罪。北京高院终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张凤友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8年底,张凤友的下属霍立军、韩玉山、孟令军以敲诈勒索罪被二中院判刑2年3个月至3年半。
声明:本媒体部份图片、文章来源于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联系删除。
绝经女人更年期怎么调理宝宝积食消化不良吃什么
长春去看癫痫病得多少钱